光伏建筑將光伏發電與建筑物相結合,具有不額外占用土地資源,自發自用,減少輸電投資和輸電損失的特點,不僅在建筑用電高峰緩解電力緊張,保證建筑物的電力供應,而且降低對傳統能源的依賴,促進建筑節能減排。
2009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共同實施太陽能光伏屋頂計劃,對首批總規模91MW的111個光伏建筑應用示范項目補貼資金12.7億元。此后,財政部還發布了針對光伏建筑的支持政策,并于2012年1月發布2012年度太陽能光伏建筑應用示范的補貼計劃,加大對光伏建筑的補貼力度。
然而,光伏建筑在中國光伏行業尚屬新興市場,相關的標準規范均不完善,為規范光伏建筑建設,解決光伏建筑安全、高效和穩定地運行等問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于2009年下達該標準的起草計劃,并由無錫尚德牽頭組成的編制組,經廣泛征集意見,并針對逆變器等核心部件的維護,系統運行時光伏組件表面溫度差異等爭論較大的問題開展專題調研,最終根據光伏系統的裝機容量以及各個重點部件的易損特性設置了巡檢周期和檢查重點。
該標準的發布實施將結束中國在光伏建筑運行和維護過程中無行業標準可參照的現狀,同時對提高光伏建筑的發電量,以及安全性和穩定性,降低維護成本,均有重要意義,并對促進光伏技術與建筑技術的融合起到示范作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式發布了《光伏建筑一體化系統運行與維護規范》的行業標準,編號JGJ/T264-2012,自2012年5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是中國首個由光伏企業牽頭編制的建筑領域行業標準,其中就光伏方陣、光伏電站直流匯流箱、直流配電柜、控制器、光伏逆變器、接地與防雷、配電及線路、光伏系統與建筑物結合部分、蓄電池、數據通訊系統,運行與維護的要求進行說明。